关于“台州市科技馆科普文创产品合作开发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优化台州市科技馆产品结构,打造具有科普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州市科技馆文创产品开发合作单位。本馆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台州市科技馆科普文创产品合作开发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台州市科技馆科普文创产品合作开发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190000元人民币。
三、项目简要描述
台州市科技馆IP形象设计(包括吉祥物形象升级优化及动态表情专辑)
科普文化特色鲜明的系列文创产品。要求供应商将科普知识与创意设计、市场需求相结合,开发出具有台州科技馆特色的原创文创产品。包括教育产品、益智玩具、工艺美术品、家居装饰品、生活消费品、旅游纪念品等类别,设计产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原创手办、主题抱枕靠垫、拼图、徽章、毛绒公仔、雨伞、便利贴、书签、帆布单肩包、镭射斜跨包、科普日历、主题胸针、冰箱贴、笔记本、主题胶带、明信片、帽子、T恤)。设计需突出产品的创意性和实用性。具体需求:
(1)提交不少于3种类别的科普文创作品设计方案。
(2)提交不少于3种类别的原有设计文创作品实物样品。
(3)提交所设计产品的生产成本评估方案。
注:所提交科普文创产品商标及内容设计版权在合同签订后归属台州市科技馆所有,项目服务供应商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设计方案,是自有知识产权的或经过其他知识产权人合法授权的正版产品,且在中国大陆范围内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同时确保其提供的产品及设计方案并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因服务供应商提供之科普文创产品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引起的有关纠纷或责任,由服务供应商负全责;若馆方因此先行承担责任而遭受损失的,馆方有权要求服务供应商全额赔偿。
四、资格条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文创产品设计经验(有科技馆、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经验的优先考虑),提供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文创产品设计或制作合同。
五、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关于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非企业法人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文创产品设计或制作合同复印件。
2关于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具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相关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
3本公告第三条“项目简要描述”中“具体需求”所列明的方案及实物样品。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的装订及密封要求
报名材料仅需提供一套,无需装订,密封于一袋递交,密封袋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
(三)报名材料的提交时间
报名材料应当于2022年4月13日17:00前提交。
(四)报名材料的提交地点
报名材料应当面提交或邮寄到台州市科技馆,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爱华路118号台州市科技馆对外联络部。(以邮寄方式递交报名材料的,递交时间以采购单位确认收到材料时间为准,请报名单位预留充足的邮寄时间并及时关注投递信息,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递交要求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六、评审及采购流程
1、采购方发布文创产品征集公告。
2、采购方对报名设计进行初审,筛选确定设计种类。本次初审采取有限数量制,评审小组将根据提交的报名资料择优确定入围供应商(供应商不少于3家),未入围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也不另行解释,报名文件不予退还。
3、采购方向入围供应商提供确定设计种类并发出集中评审通知,不能按要求提供设计稿及参加集中评审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4、采购方召开评审会议并邀请入围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采购评审小组针对参加评审的入围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现场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并公布最终中选的供应商。
5、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七、公告的解释
本公告有疑义者,由台州市科技馆负责解释。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576-88105261。
台州市科技馆
2022年4月6日